金河森工公司关于对3名长期不在岗职工予以除名的公告
来源:绿网
2022-05-12
为加强职工队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长期不在岗3名职工,自公告起30日内到金河森工公司报到,并补齐欠缴养老保险,否则予以除名。联系电话:5476164
此公告
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2日
附:(金河森工公司长期不在岗职工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原单位 |
1 | 路向前 | 男 | 152126197410291513 | 原秀山林场营林队职工 |
2 | 刘永国 | 男 | 152126196709101812 | 原系牛耳河林场营林工 |
3 | 杜学葵 | 男 | 152126197404201817 | 原系牛耳河林场营林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