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来源:绿网
2021-12-17

  内蒙古森工集团甘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事务处在职职工李晓星,男,身份证号:152127197311092136。该同志于2021年3月15日擅自离岗,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应急事务处多次与李晓星本人及家属联系,告知其返岗工作,至今没有返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李晓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2021年第12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限李晓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返回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与李晓星解除劳动关系。

  此通知

  甘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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