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殇——内蒙古阿尔山侦破“1·08”系列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纪实
近日,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根据一起野生动物案件线索,顺线追击,历时一年多成功摧毁了一个涉及十余个省(区、市),长期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庞大犯罪网络。案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一审分别被判处12年、10年、10年、9年、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点惊现“飞龙”
2017年1月8日上午,阿尔山森林公安局阿尔山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养殖户王某某、费某某(夫妻关系)家中冰柜内存有多只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飞龙”(花尾榛鸡)。随后,民警又在王某某、费某某家中搜查出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熊掌4只,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花尾榛鸡、黑琴鸡、雪兔105只,“三有”野生动物石鸡46只、雉鸡8只,动物肉坨123公斤。
查上线,“曹氏父子”归案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了其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为掩护,非法从事野生动物买卖的犯罪事实。通过王某某交代及其手机电话录音、微信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证据,民警确定了为王某某提供货源的主要上线为乌兰浩特市居民“曹氏父子”。
2017年1月15日早7时,侦查员在“曹氏父子”住所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连续7天的清查,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之全、数量之多,让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都感到十分震惊,其中包括国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动物梅花鹿1只,二级野生动物猞猁、麂、花尾榛鸡、黑琴鸡、鸳鸯、白额雁、大鵟合计776只,狼、野猪、狍子、猪獾、草兔、绿头鸭、雉鸡、石鸡、沙鸡、苍鹭、灰雁、麻雀等“三有”野生动物5.6万余只,另外扣押野生动物肉类368公斤。
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浮出水面
民警在进行搜查、清点工作的同时,对“曹氏父子”库房监控、手机、微信及银行交易记录进行了分析、核实,掌握了其大量上线、下线信息,一个涉及十余个省(市、区)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网络浮出水面。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在全面建设和谐美丽中国进程中,竟然存在如此规模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深深刺痛着保护者的神经。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统一协调指挥,打破警种界限,抽调十余个公安局警力支援阿尔山森林公安局,在阿尔山森林公安局设立战时指挥部,举全警之力侦破此案,务求穷尽。
多点出击,捷报频传
为最大限度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案组取消春节假期,抽调40名精干警力,成立8个工作组,分赴黑龙江、辽宁、吉林、山西、陕西、河南、内蒙古通辽等涉案地对相关线索进行侦查,一场大规模的歼灭战随即展开。
根据侦破“曹氏父子”案件获得的线索,专案组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工作重点,通过传统侦查工作结合科技情报分析研判,确定了哈尔滨居民丛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连日工作,专案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丛某某,在其冷库中查获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猞猁、白额雁、长耳林鸮、白鹇300余只,“三有”野生动物猪獾、灰雁、麻雀、石鸡、班翅山鹑、水鸡共计数万只。
办案民警在黑龙江同江市经过多日缜密侦查,最终找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踪迹,并将其成功抓获,在其租用的冷库中依法扣押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鸳鸯、白额雁、小天鹅、苍鹰等400余只及部分“三有”动物。
辽宁省朝阳市犯罪嫌疑人昝某某落网后,在其租用的一处冷库内,侦查民警查获国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动物丹顶鹤1只、白鹳1只、金雕9只,二级野生动物鹰类、白天鹅、秃鹫、花尾榛鸡500余只,“三有”野生动物豹猫、狍子、草兔、野猪、豆雁、雉鸡、绿头鸭、石鸡1.2万余只。
在各涉案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各工作组捷报频传,战果持续扩大。案发以来,“1·08”专案组累计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车辆1000台次,行程20余万公里,共立案25起,其中特大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只,二级野生动物2000余只,“三有”野生动物数十种、数万只,标本、皮毛制品近千件。
“1·08”系列案件的成功侦破,打掉了一个盘踞国内多年的野生动物买卖巨大黑色产业链,有力净化了国内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被国家森林公安局评为2017年全国十大经典案例,办案经验在全国推广。2017年5月19日,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这一公安机关至高荣誉,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局长包景忠作为全国森林公安局的唯一代表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亲切接见。
野生动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固然重要,但是加强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更为迫切,要教育大家自觉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希望这句古诗句不要成为对当今生态环境的预言,为此人类依然任重道远。(作者: 梁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