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里河林业局履行森林资源监督责任成效显著
来源:
2019-04-03
近五年来,驻图里河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秉持“真监督,善监督,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发挥了监督机构监管重要作用。
强素质、转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驻图里河林业局监督办围绕“懂监督、能监督、比监督”这一中心课题,组织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相关规程、检查方案及监督工作的基础业务知识、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
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他们把制度的笼子扎紧,制订了“两项核查”、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检查等三项检查工作操作细则,规范工作流程,避免人为干预检查工作,提升了监督成效。在工作中,科学把握和运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内涵、基本原则和要求,全面树立森林健康目标,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在服务中拓展工作内容,提升素质”的理念,对林业局提交的三类调查设计认证、申报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申办采伐林木许可证等文件材料,及时组织开展审核认证工作,保证了林业局森林抚育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每项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都召开专题办务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立行立改,并建立“尽责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工作机制,使监督队伍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职业素养得以不断提升,真正铸造了一支“敢监督、真监督、会监督”森林资源监督队伍,各项检查结果得到管理局、驻区专员办的认可,圆满完成各项监督任务。
突出重点 强化林地管理监督检查
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驻局监督办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将工作重心放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上,严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审核关。对林业局申报的占用林地申请材料,认真开展内业审核与现地查验工作。
他们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的监督,由驻局监督办牵头,组成由驻局监督员率队,林业局分管局长和资源科技术人员配合参加的专项检查组,对林业局获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和到期临时占用林地回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建议林业局建立临时占用林地预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制度,督促林业局政策法规部门依法研究、稳妥处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出现的新问题,以依法保护林业局合法权益。对在森林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线索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查处,有效地保护了林地。同时,积极参与林地清查专项行动。
他们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林业局通报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开展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核查。组成核查组,对林业局年度森林抚育采伐作业(消耗蓄积部分)执行凭证采伐制度、限额采伐制度、调查设计和停伐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每年驻局监督办还成立防火督察组,开展森林防火督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督察力度。对防火预案和局场两级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促森林防火指挥部落实防火隐患的整改。
生态优先 加强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
驻局监督办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着力加强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严禁出现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他们结合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监督检查,对湿地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还重点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主动与森林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猎、出售、加工、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形成野生植物保护合力,积极推动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作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手段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通过正反面报道典型案例,及时反馈了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社会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关心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风气,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同步彰显,获得广大群众纷纷“点赞”。
发挥作用 加强管护责任落实检查
针对林区三站合一改革的实际情况,驻局监督办为加强对森林资源管护站履责和建设情况的监管,会同林业局,对图里河林业局所属8个森林资源综合管护站、6个森林资源管护站,三站合一后人员上岗情况、管护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督促管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督与考核,真正发挥三站合一的作用。
近五年来,驻局监督办通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向图里河林业局提出监督工作意见和建议累计百余条,累计向森林公安移交涉林案件线索十余起,使得案件得以及时告破,有效的震慑了涉林犯罪。正是这种工作层层抓落实,件件必较真,事事必反馈,有力促进了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抚育工作的加强。(宁红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