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未来书写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牢记嘱托筑牢北疆绿色长城·奋进中的内蒙古森工集团”系列报道之三

来源:绿网
2023-08-11

       ■本报记者 李鹏飞

       “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按照国家‘双碳’工作规划部署,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2022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话题聚焦“双碳”工作。

       期许言犹在耳;嘱托催人奋进。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是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赋予内蒙古森工集团的时代机遇,更是内蒙古森工集团实现打造全国一流现代国有企业目标的现实路径。

       内蒙古森工集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双碳”目标,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大力发展碳汇产业,积极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探索碳汇产品生态价值转化,开展了一系列基础性、长远性林业碳汇工作。同时,精准对接党中央意见、国务院行动方案和自治区“1+N+X”政策,依托独特优势,以林业碳汇“六个一”目标任务为抓手,力争打造全国最大的国有林碳汇储备基地和碳汇项目储备区。

       牢记嘱托走稳“双碳”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我们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增加碳吸收、减少碳使用、加强碳转换、控制碳排放,积极稳妥地向“双碳”目标迈进。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生态功能区面积10.67万平方公里,森林面积8.37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国家、自治区的3.8%和32.01%;森林蓄积9.4亿立方米,分别占国家、自治区的5.36%和61.62%,森林蓄积年净增量约2000万立方米,保守估算林木年固定二氧化碳达3600万吨以上,完备的生态系统、丰富的森林资源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巨大潜力。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迫切需要。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宏光围绕落实“双碳”战略,积极建言献策。

       闫宏光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以市场化推进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固碳增汇”能力建设的建议》。提案中建议,强化市场体系作用,以碳汇交易提升碳汇资产价值。建立面向碳中和的自愿碳汇交易平台,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碳中和,为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健全技术标准,拓宽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快速完善碳汇产品价值核算的技术标准,建立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碳汇产品核算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金融,建立金融支持碳汇价值创造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国有林碳汇储备基地。

       作为全国面积最大的、保存最完好的重点国有林区,内蒙古森工集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发挥自身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碳汇生态价值转化,在做强生态主业巩固提升“碳库”规模、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项目驱动、注重技术创新推动增汇能力提升、规范碳汇项目和资源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基础性研究。

       早在2014年,内蒙古森工集团就开始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开发储备国际国内标准林业碳汇项目9项,实施碳汇交易项目6笔。

       2017年完成第一笔40万元林业碳汇交易,迈出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的重要步伐,为内蒙古森工集团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2018年,内蒙古森工集团在国内首次提出碳汇项目管理数据库的概念,填补了林区自主开发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空白。

       2021年初,内蒙古森工集团注册成立了内蒙古大兴安岭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运营模式,深挖林业碳汇交易潜力,通过专业化经营,抢占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林区碳汇产业发展。

       2021年4月,自治区首宗碳汇产权交易项目———内蒙古森工集团26万吨碳汇(VCS)减排量,按每吨10元的价格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以总价299万元人民币成交,增值率15%,开创了当时中国华北地区最大一笔国际林业碳汇交易。

       2022年6月,内蒙古森工集团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在牙克石举行林草碳汇经济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加快推动地企双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促进区域林草碳汇交易和碳汇经济发展。

       2023年3月30日,由自治区国资委指导推动,内蒙古森工集团与包钢集团签署了1500万元的林业碳汇交易合同,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构建“东纳西控”区域碳中和市场迈出新步伐。

       在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中,内蒙古森工集团以林业碳汇作为凝结生态保护建设成果的优质生态产品,架起市场与生态建设的桥梁,打通GDP向GEP转化的通道。自2017年首笔交易以来,累计实现碳汇交易22笔,销售收入5016万元。

       绿色发展践行“双碳”之诺

       作为全国最大国有林区的守护者,内蒙古森工集团带领广大务林人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

       据统计,1998年至2018年天保工程实施20年间,林区林地面积增加138.74万公顷,相当于可覆盖中国第七大沙漠库布齐沙漠的面积。

       过去5年间,林区高质量实施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天然林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国家重大生态工程,累计完成森林抚育2268万亩、人工造林49万亩、补植补造130万亩、退化林修复100万亩。新建湿地公园5处,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35处,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绿色名录,毕拉河、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湿地保护率由33%提高到53%。

       内蒙古森工集团立足“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基本定位,大力发展森林碳汇等绿色生态产业,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推进林草碳汇交易,在碳汇本底调查、资源潜力摸底、碳汇项目开发、碳汇资源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国有林区林业碳汇发展前列。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森工集团积极破解“点碳成金”的密码,让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同时实现双向转化。

       不断探索建立区域碳中和机制。内蒙古森工集团研究制定了《构建区域碳中和市场建设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建立健全“五大机制”,积极探索增汇林场和控排工厂的“场对厂”碳中和抵消机制,进一步有效破解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区林碳资源闲置和西部区碳排放空间供给不足并存的矛盾。

       公开透明推进碳汇交易。内蒙古森工集团以林区碳汇“三统一”运营模式,主动融入区域碳中和市场,研究起草《内蒙古森工集团林业碳汇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推进形成价格主导型碳汇经济。创新性提出平台销售“四价法”,即三方询价、挂牌底价、平台竞价、市场定价的阳光平台碳汇交易,取得了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双赢,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价值实现的新路子。

       深入开展碳汇交易专题调研。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安排,成立省级林业碳汇交易调研组。2023年3月7日至19日,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联合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监测规划一院、国资委、内蒙古森工集团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广东省、贵州省、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重庆市、北京市碳汇交易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了《林业碳汇交易调研报告》。

       全力在碳汇项目方法学备案开发求突破。内蒙古森工集团与中国林科院合作开发了《天然次生林碳汇项目方法学》,2023年3月27日至29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组团赴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应对气候变化战略中心和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等机构,对接《天然次生林碳汇项目方法学》备案和试点期间林业碳汇项目审定核证事宜,取得了积极成果。

       积极推进林业碳汇产业联盟。内蒙古森工集团与中国林业集团、包钢集团等5大企业签署了林业碳汇战略合作协议;与兴安盟行政公署、呼伦贝尔林业集团、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分别签署了《林草碳汇经济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探索跨区域省际碳汇交易合作,积极与吉林森工集团、上海远景科技集团、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紧密对接,初步达成了创建联盟意向。

       创新“碳汇+司法”生态价值实现新路径。内蒙古森工集团积极探索与检法系统建立“碳汇+司法”合作机制,与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签订《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认购林草碳汇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首宗认购碳汇产品抵消生态损害赔偿的“以碳代偿”案例。目前,内蒙古森工集团正与呼伦贝尔法院共同研究建立“碳汇+司法”工作协同机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开拓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子。

       时代大潮奔腾向前,责任使命催人奋进。内蒙古森工集团将继续牢记嘱托、踔厉前行,积极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以“六个一”为抓手,不断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产品销售、碳汇项目方法学、完善碳汇交易体制机制、探索构建区域碳中和市场、扎实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不断开创林业碳汇工作新局面,勇当“两山”理念的实践者、绿色崛起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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