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零时起“严管街”正式实施
来源:
2019-07-12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淳源)牙克石市于近期出台了加强“严管街”管理和市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行有关规定。7月9日下午,牙市召开加强“严管街”管理和市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行新闻发布会,新规于7月25日零时起实施。
牙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加强“严管街”管理和市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行举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牙克石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严管街”区域范围为林城路全路段、兴安街白桦路至光明路路段。
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实行货车、畜力车和大、中型客车等车辆全天禁行;全程监控机动车辆行驶,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内,出租车必须在出租车乘降区域或出租车乘降点临时停靠且不允许超时;行人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行人横过马路时须在人行横道线内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须按照标识、标线行走,停放时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严禁车辆鸣笛叫道(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及其它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除外);兴安街白桦路至光明路段早8:00—9:00、中午11:30—12:30、下午14:00—15:00、晚17:00—18:00(冬晚16:30—17:30)所有车辆禁止左转。
在市容秩序管理方面,沿街商户按照《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应自觉履行门前包环境卫生清洁、包门面整洁、包秩序井然、包设施完好、包无店外经营的“五包”责任,做到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和门面整洁,对门前出现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及时联系网格巡查员,发现市政设施损坏的及时联系城市管理热线,自觉抵制店外堆放物品和生产、加工、销售商品等行为;沿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进行室外宣传活动,杜绝影响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包括不占道搭建筑物、构筑物、遮阳伞、遮阳棚等,不张贴悬挂小广告、宣传海报、广告牌等,不晾晒衣物等,不使用高音设备等,不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等;沿街单位和商户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牌匾的申请、设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允许在“严管街”进行施工和道路挖掘等作业。
他们在市区部分道路也采取了限时限行措施,限行车辆包括货车、大型客车(城市公共管理部门作业车辆、城市公交车、各单位通勤车除外),“严管街”全天禁行;市区内保留光明路至同联街至雅克萨大街货车通行线路,其他道路7:00-22:00货车禁行。
据了解,新规由牙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确保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局负责城际客运车辆行驶线路的科学调整,营运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道路标线和停车位的施划、停车场的规范管理、市容秩序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安装道路交通标志。按照“严管街”交通秩序管理和市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行的有关规定,首次违反规定的,将由现场交警对驾驶员给予教育警告,经教育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的予以相关处罚。8月2日零时起,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的,教育警告后将给予相关处罚,同时,启动视频控制管理。按照新规市容秩序管理方面的规定,首次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网格巡查人员进行规劝,经规劝不改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商户,将纳入失信名单,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牙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加强“严管街”管理和市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行举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牙克石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严管街”区域范围为林城路全路段、兴安街白桦路至光明路路段。
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实行货车、畜力车和大、中型客车等车辆全天禁行;全程监控机动车辆行驶,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内,出租车必须在出租车乘降区域或出租车乘降点临时停靠且不允许超时;行人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行人横过马路时须在人行横道线内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须按照标识、标线行走,停放时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严禁车辆鸣笛叫道(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及其它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除外);兴安街白桦路至光明路段早8:00—9:00、中午11:30—12:30、下午14:00—15:00、晚17:00—18:00(冬晚16:30—17:30)所有车辆禁止左转。
在市容秩序管理方面,沿街商户按照《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应自觉履行门前包环境卫生清洁、包门面整洁、包秩序井然、包设施完好、包无店外经营的“五包”责任,做到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和门面整洁,对门前出现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及时联系网格巡查员,发现市政设施损坏的及时联系城市管理热线,自觉抵制店外堆放物品和生产、加工、销售商品等行为;沿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进行室外宣传活动,杜绝影响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包括不占道搭建筑物、构筑物、遮阳伞、遮阳棚等,不张贴悬挂小广告、宣传海报、广告牌等,不晾晒衣物等,不使用高音设备等,不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等;沿街单位和商户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牌匾的申请、设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允许在“严管街”进行施工和道路挖掘等作业。
他们在市区部分道路也采取了限时限行措施,限行车辆包括货车、大型客车(城市公共管理部门作业车辆、城市公交车、各单位通勤车除外),“严管街”全天禁行;市区内保留光明路至同联街至雅克萨大街货车通行线路,其他道路7:00-22:00货车禁行。
据了解,新规由牙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确保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局负责城际客运车辆行驶线路的科学调整,营运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道路标线和停车位的施划、停车场的规范管理、市容秩序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安装道路交通标志。按照“严管街”交通秩序管理和市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行的有关规定,首次违反规定的,将由现场交警对驾驶员给予教育警告,经教育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的予以相关处罚。8月2日零时起,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的,教育警告后将给予相关处罚,同时,启动视频控制管理。按照新规市容秩序管理方面的规定,首次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网格巡查人员进行规劝,经规劝不改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商户,将纳入失信名单,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