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生态建设的8个亮点

来源:王丽娜
2016-12-23

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李纪恒书记代表自治区党委所做的题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成为一段时期指导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上,关于生态建设有这样八个亮点:

亮点一:守住生态底线,就是要坚持美丽与发展双赢,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坏境保护的关系,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内蒙古自治区特殊的生态功能定位,决定了必须始终坚持美丽发展、坚守生态底线。通过实施综合保护治理,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和林区深化改革,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植被覆盖度和森林覆盖率,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进而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内在统一。

亮点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改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更加绿色低碳,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全国前列,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应与生态环境容量相适应、相协调,要在真正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开发能源资源,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等,实行生态型、集约化、小数量的渐次开发,并把相当一部分牧区矿产资源作为国家的长期储备资源。要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和清洁能源,着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产业体系。

亮点三: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要严守生态红线,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组织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搞好重点区域植树造林,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行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水生态综合治理,推进荒漠化治理,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湖泊湿地保护,提高草原、沙区植被盖度,不断巩固扩大生态保护建设成果。

要按照优先保护、积极治理的原则,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继续实施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恢复、建设多元碳汇体系,提高各类生态系统吸收和固定二氧化碳的功能,逐步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

亮点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为各族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加强环保资金项目储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亮点五: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融合互动。

绿色化在五化协同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具体来讲,要积极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适时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工程,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推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效益。同时,抓好城市森林建设工程,使城镇绿化与城镇化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确保城市绿地占有率有效提高,在良性循环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可持续,进而实现美丽和发展双赢。

亮点六:加大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力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发展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国土空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2012年,内蒙古出台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各类主体功能区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要求。2015年1月,自治区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的产业、财政、投资、土地、环保、水资源、人口等政策。目前,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初步形成,构建起以大兴安岭和阴山为生态屏障,以沙地防治区、沙漠防治区和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

亮点七:大力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低碳循环发展已成为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能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它可以避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进而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亮点八:要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以强化考核奖惩、严肃责任追究、明晰资产产权、严格用途管制为重点,健全完善法规规章、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经济政策,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保护建设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和管理方式的改革,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和个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草原、森林和水源等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调动保护草原、森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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