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乌林鸮

来源:
2020-09-01
      2020年8月25日中午12点半,根河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接到库根公路施工工人报警称:在施工现场发现一只野生猫头鹰,可能是误入市区,现已将猫头鹰保护在工人所居住的宾馆内,希望民警予以救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打开装猫头鹰的纸箱,发现是一只成年乌林鸮,体型较大,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遂将乌林鸮带至派出所检查身体是否有外伤。经检查,这只乌林鸮身体无外伤血迹,没有被人为伤害的痕迹。于是,民警将乌林鸮带到根河市电视塔山处,将其放生,回归自然。
       □ 魏永春 周翔儒

分享到

#
林海日报官方微信
#
林海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