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林区挺好的”
1959年的秋天,18岁的我带着梦想和对大兴安岭的向往,与几个同乡来到始建的得耳布尔林业局。那年月,村里闹饥荒,家中几口人忙碌一年,可吃的饭还是清汤寡水。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正在开发建设。我与家人商量要来林区,长辈们都不同意,说宁可穷,也不出去卖命。几经商量,家中主事的同意我试着干一干,不行马上回来。就这样,我与乡邻的几个年轻人,带上家里亲戚凑的31元钱,乘火车北上。
到了得耳布尔后,在有关人员的组织下,我们一伙人徒步来到林业局所在地。一个只有30平方米的帐篷,也就是林业局的办公场所。另有三顶帐篷,外面停放着几辆全新的马车。中午林业局为我们每人定量两碗高粱米饭,在那时已经是上等的招待了。大家三下五除二,两碗米饭吃光了。
因为我年龄偏小,被安排做辅助工,为队部的伙房拉水。上秋了,天冷得比家乡早,我驾着马车到东边的小河,用小水桶将灌好的水倾入马车的大水桶之中,往返在小河与队部之间。夏秋的河水,冬春的冰。当时我只有一张被子,睡觉时要在两位同乡褥子的夹缝处睡。虽然工作辛苦、生活环境差,但我不说一声苦,不喊一句累。坚持了一个月,工资发了下来,二级工标准38元钱。我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为自己添了一张褥子,还托人买的棉花、布料。一有机会我就跟随伐木工用“大肚子锯”伐木头。我凭借一股钻劲,不讲条件,不计报酬,硬是学会了伐木技术,成为东方红老二队的伐木工。伙食定量由每月28斤增加到每月53斤,定为五级工,一个月工资100多元。这时3位同乡找到我,说这里的天气太冷,手脚都冻了,活太累、太危险,饭也吃不饱,十分想家。可我不想走,最后3位同乡返乡了。我认为,虽然条件艰苦,但林业局才起步,以后会好的。我嘱咐同乡回家后不要跟家人说这儿的艰苦,就说我在林区挺好的,有吃有住,还给家人捎去了积蓄的185元钱。
一晃到了1970年,林业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也成了东方红拖拉机驾驶员。我的信条就是要扎根林区、献身林区,为国家建设作贡献。
无论春夏,还是秋冬,我早上顶星光而出,夜晚带月光而归。每天十二三个小时的工作量,每个月都超额完成任务,而且耗油、耗材低,故障率也在同行中最少。有一次拖拉机大灯被树木弹碎了,为了不耽误生产任务,我就到队部要了一个提灯,让副驾驶员驾车,自己顶着星月,举着灯引路。到了吃饭时,副班驾驶员才发现我的脸上和手上被枝条抽打出的一条条红道子。我说:“好好干活,宁让身受苦,不能受批评。”就这样每个月下来,我的包车组在全队名列前茅。
由于积极肯干,思想进步,技术过硬,林场推荐我到林业局参加第一批汽车驾驶员学习班。1975年11月,我开上“解放牌”汽车,踏上了运输木材之路。我不仅是开车的能手,还是修车的好手,到现在还有人找我检修和排查车辆故障。这一行我一干就是16个年头,大队曾为我评出三个第一:运材量第一、机车零故障第一、节约的油脂材料第一。曾连续几年被林业局评为“先进个人”,还被评为林管局级“劳动模范”。我把奖状一张一张贴到家里的墙上。
1995年,我退休了。我十分满意现在的生活,冬天出门穿上时髦的羽绒服,夏季是舒适的休闲装,到街上转转,买一壶老酒,就着小菜,慢慢细酌,不亦快哉。更令我兴奋的是告别住了38年的板夹泥房屋,迁入棚户区改造的新砖房。我是千千万万务林人的缩影,是党的惠民政策,让和我一样的林区老工人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冯海富 口述 刘利 整理)

